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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专业、特殊培训合格证签发

项目名称 船员专业、特殊培训合格证签发
许可对象 船员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
5、《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专业、特殊培训考试、发证办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
许可条件 1、已按规定取得船员服务簿(基本安全培训除外);
2、经体检符合交通部公布的船员体检标准(仅限于基本安全培训);
3、具备规定的文化程度;
4、已完成相应的专业、特殊培训,并按规定通过海事管理机构的考试、考核。
许可数量 无数量限制
许可费用 证书工本费10元/本。
许可时限 15个工作日
申请人提交材料 1、办理船员证件工作单;
2、填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合格证申请表》;
3、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影印件;
4、两张近期直边正面2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5、十二个月内的《海员体格检查表》或《内河船员体格检查表》(必要时);
6、《船员服务簿》及其影印件(必要时);
7、其他证明材料(如成绩通知书等)。
审批程序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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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 办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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