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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任职资格证书签发

项目名称 船员任职资格证书签发
许可对象 船员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
许可条件 1、已按规定取得船员服务簿;
2、满足规定的年龄要求,经体检符合交通部公布的船员体检标准;
3、具备规定的专业学历(内河船员具备相应的文化程度)或者按照交通部的规定经过相应船员职务的适任培训;
4、通过相应的专业、特殊培训;
5、满足规定的服务资历,适任状况和安全记录良好;
6、已通过规定的适任考试和评估,并已完成规定的船上培训或见(实)习。
许可数量 无数量限制
许可费用 证书工本费10元/本
许可时限 15个工作日
申请人提交材料  (一)申请海船船员任职资格证书签发提交材料
  1、办理船员证件工作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
  3、十二个月内的《海员体格检查表》;
  4、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影印件;
  5、两张近期直边正面2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必要时提供数码照片);
  6、有效的《船员服务簿》及其影印件;
  7、有效的《船员适任证书》及其影印件(必要时);
  8、相应的海船船员专业培训合格证及其影印件(必要时);
  9、相应的海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及其影印件 (必要时);
  10、完成规定的船上培训或见习后填妥的《船上培训记录簿》或《船上见习记录簿》(考试发证);
  11、航海类教育的毕业证书或结业证明或学籍证明及其影印件(必要时);
  12、其它有关材料(如培训证明、考试合格证、遗失公告等)。

  (二)申请内河船员任职资格证书签发提交材料
  1、办理船员证件工作单;
  2、《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
  3、《内河船员体格检查表》;
  4、两张近期直边正面2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必要时提供数码照片);
  5、《船员服务簿》及其影印件;
  6、《船员适任证书》(必要时);
  7、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影印件;
  8、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如培训考试证明、遗失、毁损报告、船员考试发证通知单、学历证明等)。
审批程序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归档
表格下载                                
办理机构 广西海事局 办理部门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办公地址 邮编号码  
电子邮箱 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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