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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毕业分配办理迁入(市公安局)

事项名称

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毕业分配办理迁入

办事部门 市公安局

许可依据

“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户口迁移政策”有关规定

申报条件

 

办理程序

手续齐备后,请到派出所办理入户

办理材料

①《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属技工学校毕业生的凭《就业计划》和《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②户口迁移证;③用人单位的接收证明;④属改派的,还须持有《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改派户口迁移通知》或《广西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改派户口迁移通知》;《广西技工学校毕业生调整改派迁移通知》。⑤居民身份证;⑥符合二代证标准近期彩色照片二张。

承诺工作日

 

收费标准

户口准迁证:6元╱证,桂价费字[1995]222号

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2829462,投诉电话:2816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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