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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在本市购房的原因迁入本市须出具的证照

 www.gazx.gov.cn 2003-9-4 16:46:46
 
1、申请人书面报告(单位或居委会、乡镇政府签章);
2、迁出地派出所户籍证明;
3、迁入地单位或居委会证明;
4、迁出地单位或居委会证明;
5、结婚证(原证和复印件);
6、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原证和复印件);
7、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证和复印件);
8、计生证及计生证明;
9、暂住证(原证和复印件);
10、暂住费发票(原证和复印件);
11、《商品房购销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市房产局出具的房屋权属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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