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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1998年7月22日以后出生)随父母落户必须出具的证明

www.gazx.gov.cn 2003-9-4 16:44:20
  1、出生证;
  2、准生证(并盖有计生部门同意入户、入粮章);
  3、父母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身份证);
  4、结婚证(原件和身份证);
  5、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未随母亲落户证明;
  6、父亲所在单位或居委会证明。

  注:申请入户时证件均需交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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