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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兼并本市企业的公民申请办理本市户口所需的证照

www.gazx.gov.cn 2003-9-4 16:36:25
1、申请人书面报告(单位或居委会、乡镇政府签章);
2、迁出地派出所户籍证明;
3、迁入地单位或居委会证明;
4、迁出地单位或居委会证明;
5、结婚证(原证和复印件);
6、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原证和复印件);
7、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证和复印件);
8、计生证及计生证明;
9、暂住证(原证和复印件);
10、暂住证(原证和复印件);
11、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或原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
12、本市合法固定住所证明:购房或自建房有房产证,投亲有屋主居委会或单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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