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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签注申请

事项名称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签注申请

办事部门 市公安局

许可依据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办理条件

来本市要求办理来往大陆签注的台湾居民。

办理程序

 

办理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
申请表》;
2、提交在钦临时住宿证明;
3、提交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注:来往大陆签注分为3个月1次或多次有效、1年1次或多次有效,由申请人按需要申请,签注有效期自申请之日起算,但不超过证件有效期。申请人须亲自办理,不满18周岁和70周岁以上申请人可委托代办(代办人须提交身份证)。

办结时限

申请资料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

台湾居民一次有效往来大陆通行证50元;一次签注20元/项次;多次签注100元/项次。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3)价费字164号。

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2833655
投诉电话:2819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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