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公众频道 >>百件实事网上办 >>医疗卫生 >>医疗保险信息

城镇医疗救助流程表

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的单位(社区居委会或镇民政办)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地单位(社区居委会或镇民政办)调查、评议、公示无异议──>报县民政局审核──>报县财政局复核

个人所需提供的材料:

1、个人书面申请书

2、填写申请审批表

3、户口本、身份证、低保证复印件(低保证明原件)、医院诊断病历和医疗收费收据原件、复印件

4、已参加各种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提供医疗保险赔付金的凭证。

其他因获得社会帮困救助的对象,出具帮困凭证、低收入家庭成员收入状况证明。
相关文章: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页面错误报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版权所有
主办: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钦州市经济信息中心
电话:0777—3688712  Email:qzzfwz@126.com  通用网址:中国钦州 钦州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  
桂ICP备:06010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