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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要求修建白石坪大桥的建议
提案人: 滕广茂、陈启焕、包文钦 所属会议: 政协钦州市第二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十六号提案
性质类别: 政协提案 承办部门: 钦州市交通局
日  期: 编  号:

内容:  
  拟建的白石坪大桥位于大风江上游,即灵山县伯劳镇新民村委会白石坪村与钦南区那彭镇英学村委会大塘村之间。由于没有桥。现在,灵山方向的20多个生产队的群众,要开车到那彭圩或到钦州港和钦州市区,要走上成百公里路程。南区方向的群众要往灵山方向,也要绕路几十公里。如果能建有桥,路程缩短了,解决了人民群众行路难问题,而且还两岸30多个生产队和国营林场的数万亩山地可开发种植速生桉,对增加农民收入和建设钦州临海工业都有较大的意义。所以,伯劳、那彭两镇党委和政府及群众迫切要求修建这座桥。去年灵山县扶贫办已动用扶贫资金,把通往桥址的14公里山路修建成乡道四级公路,市交通局也认真答复了市政协委员的提案,并在第一次答复中认为建桥需30万元资金,第二次答复需要70万元,鉴于群众捐资只有20万元,资金缺口较大,至今未能动工兴建,现根据群众的意愿提出如下建议:
   
    一、将这座桥的建设列入2005年乡村公路的建设计划;
    二、由市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建桥的资金、土地等问题,以便促成大桥更早建设。
    三、从多方面筹措资金,落实建桥经费。可从四个方面筹集资金。(1)市交通局帮助解决大部分。(2)灵山县政府、钦南区政府及灵山县交通局、钦南区交通局各出一部分。(3)通过扶贫部门帮助解决一部分,因为新民村委会属贫困村,符合向扶贫办找钱的条件。(4)群众自愿捐资解决一部分,几年来,群众已捐资20多万元。

办理结果:

 

对政协钦州市委员会
第二届第六次会议第66号提案的答复

滕广茂、陈启焕、包文钦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继续要求修建白石坪大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从80年代起,市县交通主管部门对白石坪大桥一直来都比较关注,特别是从2002年政协委员提出提案后,交通部门年年都将该桥列入计划上报。但由于种种原因,到目前为止还未能列入计划开工建设。为能加快白石坪大桥的建设,2003年我局在通村委会专项资金补助了30万元,扶贫办支持部分资金,由灵山县交通局修通新民村至白石坪四级公路,为大桥的建设打下基础。建议中提到1  “去年灵山县扶贫办已动用扶贫资金,把通往桥址的14公里山路修建成乡道四级路一事,据我们了解,扶贫办每公里支持4万元左右,余下3万元由市、县交通局出资。2、提到市交通局在第一次答复中认为建桥需30万元资金,第二次答复需要70万元应该第一次答复是70万元,去年答复为135万元。原因是第一次答复为2001年估算的,去年答复为2004年上半年重新估算。第一次答复估算标准荷载为汽—10级,考虑到汽车载重量不断增加汽—10荷载标准不能满足目前运输的需要,2004年答复估算按汽—15级标准计算。2001年至2004年主要建桥材料如水泥、钢材、材料、石料、砂料等价格都上涨50%左右,故第一次答复造价与第二次答复造价有出入。  
   
我局同意委员的建议:

    l
、争取列入2005年或十一五第一年的补助计划。
    2
、把群众已捐资的20多万元存入交通专户。
    3
、由市政协会同市交通局、市扶贫办与钦南区政府、灵山县政府、那彭镇、伯劳镇及两县区交通局、扶贫办协调,落实建桥资金,争取年底开工。
感谢你们对交通事业的支持。


                                                            
钦州市交通局
                                                      二〇〇
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进展情况:

  钦州市政协热点提案《关于继续要求修建白石坪大桥的建议》,经过市政协和各承办单位一年多的共同努力,投资160多万元的灵山县伯劳镇新民村白石坪大桥于20061229日通车,解决了群众行路难问题,实现了群众建桥的多年愿望,图为市政协陆将和主席(图中)为大桥通车剪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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