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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6-02-26 09:13     来源:钦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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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钦州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市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夯实法治政府建设根基。一是加强法治理论学习。市人民政府党组坚持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二是扛牢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确保法治政府建设重要任务落实落细落到位。三是引导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规定,举行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举办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讲座,进一步提升市人民政府和政府部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意识。四是加强法治专门队伍建设。2025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市客观题考试报名1029人,主观题考试报名217,获得A56人、C13人。

(二)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全面提升政府履职效能。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印发《钦州市人民政府“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办法(试行)》。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2025年共审查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他各类文件81件,办理政府涉法事务583件,提出法律意见1251条。二是构建地方性法规实施常态机制。制定《钦州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组织起草《钦州市坭兴陶产业促进条例(草案)》,出台《钦州市实施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工作办法》,对法规规章实施过程中的具体流程、措施等作出详细规定,推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有效实施。三是打造智慧政务新模式。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政务服务“主动办”模式,“一次不用跑”事项占比达99.29%。钦州市在全区政务服务综合改革暨“高效办成一件事”现场推进会上作交流发言。

(三)坚持精准施策,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扎实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涉企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对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工作作出批示5件次,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1874件,开展法制审核330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00.01万元。推涉企行政检查“扫码入企”模式,涉企行政检查次数同比下降28.99%,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二是推动经营主体反映执法司法领域问题响应处置机制有效运转。市县两级成立工作专班,高质效办理经营主体反映执法司法领域问题44条,不断提高经营主体满意度。三是创新构建减轻处罚自由裁量积分制。实施《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常见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裁量因素积分制规则》做法入选《法治广西新实践》制度创新典型案例、优化营商环境第三季度全区优秀案例。2025年我市在全国市场监管部门“法治下基层”现场会上作为广西唯一代表作经验交流发言。

(四)凝聚监督合力,促进政府权力规范运行。一是坚持内部督查和接受监督相结合。加强政府督查、审计核查,依法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自觉接受市政协民主监督。2025年,政府系统高质量办结人大代表建议138件、占代表建议总数的95.17%,涉及经济发展、产业项目、文旅融合、城乡建设、民生保障等多个领域。承办政协提案264件,占提案总数的99.62%,所有的提案均如期办结并答复委员,办复率100%。二是府院联动机制有效运行。2025年,组织工作协调会81次,累计协调、调解案件108件,共有92件案件通过调解、撤诉化解。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全面落实便民举措,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化申请格局。三是推动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有序清理。2025年,全市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29件,共执结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21件,未结案件正稳步推进中。

(五)完善法治社会建设机制,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一是开展特色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创新“山歌普法”、“主题普法+文艺汇演”等宣传活动,创建“沿着运河普法去”等地域特色品牌,深入运河沿线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14场次,引导群众合理合法表达诉求,保障项目建设安全稳定。二是依法破解环境治理难题。推进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执法部门深入开展“散乱污”企业、饮用水水源地、矿山等地进行专项排查整治。三是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创新推行“一米巷子工作法”,协调解决邻里纠纷、土地纠纷、拆迁安置等治理难题。推出“钦e调”AI调解助手小程序,高质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打造永不掉线的“线上调解室”。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6083件,调解成功5946件,成功率97.8%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地方法规应用率不高,个别牵头实施部门建立配套制度较为滞后。二是行政执法工作制度机制不够健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成果巩固需进一步加强,相关制度机制有待完善。三是个别单位对普法责任制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够严。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严格执行依法决策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强化法律前置审核论证,确保重大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及时组织清理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不相适应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

(二)全方位提升地方立法质效。科学编制年度立法计划,持续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制定《钦州市实施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工作办法》。积极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在立法工作中的应用探索,以科技赋能提升立法质效。

完善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机制。强化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对行政执法的制约监督,持续深化府院联动,健全常态化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长效机制,防止和纠正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探索建立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协同机制,制定司法行政部门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办法。推动经营主体反映执法司法领域问题响应机制常态化运行提高问题工单办理质效。

(五)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健全年度履职评议与普法责任清单管理机制,压紧压实各部门普法责任。创新构建“全媒普法”矩阵,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开发互动化普法产品。开展“宪法宣传周”等普法活动,推动法治意识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持续建设服务型政府。深化简政放权,动态调整全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深入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持续推进政务公开管理常态化。深入推进企业“全生命周期”集成服务,认真贯彻落实助企纾困政策措施,提高政府执行力、公信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七)强化矛盾纠纷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强化eAI调解助手运用,积极运用人工智能助力纠纷化解,切实将矛盾隐患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严守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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