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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市级河长名单的公告

2025-11-20 10:41     来源:钦州市河长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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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办公室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钦办发〔2017〕56号)文件,我市设立总河长、河长,市总河长由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主要江河分别设立市级河长,由市党政有关领导担任。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级河长名单公告如下:

一、钦州市总河长名单

总河长:市委书记 钟畅姿    市委副书记、市长 李玉成

二、主要江河(湖库)河长名单

序号

江河名称

市级河长

流经的县(区)

备注

1

南流江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周仕志

浦北县


2

旺盛江

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副市长  李开创

浦北县

旺盛江水库

3

武思江

副市长  张红丹

浦北县


4

马  江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龙校

浦北县

小江水库

5

洪潮江

副市长  陈敬恩

灵山县

洪潮江水库

钦南区

6

八尺江

副市长  王廷智

钦北区

屯六水库

7

钦  江

副市长  王文泽

灵山县

灵东水库

钦南区


钦北区




钦州市河长制办公室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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