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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钦州湾海域、钦州市大亚公山无居民海岛、钦州市炮台角岛无居民海岛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3个登记单元,分别是:
1. 钦州湾海域。以钦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海域规划区域为基础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2. 钦州市大亚公山无居民海岛。以无居民海岛岸线封闭区域为基础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3. 钦州市炮台角岛无居民海岛。以无居民海岛岸线封闭区域为基础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海域、滩涂、无居民海岛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钦南区范围。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履行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登记区域涉及的县(区)
2025年4月30日
附件
登记区域涉及的县(区)
|
序号 |
登记单元名称 |
涉及县(区) |
|
1 |
钦州湾海域 |
钦南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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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钦州市大亚公山无居民海岛 |
钦南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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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钦州市炮台角岛无居民海岛 |
钦南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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