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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钦州湾海域等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2025-05-06 16:23     来源: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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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钦州湾海域、钦州市大亚公山无居民海岛、钦州市炮台角岛无居民海岛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3个登记单元,分别是:

1. 钦州湾海域。以钦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海域规划区域为基础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2. 钦州市大亚公山无居民海岛。以无居民海岛岸线封闭区域为基础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3. 钦州市炮台角岛无居民海岛。以无居民海岛岸线封闭区域为基础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531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海域、滩涂、无居民海岛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钦南区范围。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履行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登记区域涉及的县(区)

2025430       

    


附件

登记区域涉及的县(区)

序号

登记单元名称

涉及县(区)

1

钦州湾海域

钦南区

2

钦州市大亚公山无居民海岛

钦南区

3

钦州市炮台角岛无居民海岛

钦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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