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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钦州市委员会 第二届第六次会议第66号提案的答复
滕广茂、陈启焕、包文钦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继续要求修建白石坪大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从80年代起,市县交通主管部门对白石坪大桥一直来都比较关注,特别是从2002年政协委员提出提案后,交通部门年年都将该桥列入计划上报。但由于种种原因,到目前为止还未能列入计划开工建设。为能加快白石坪大桥的建设,2003年我局在通村委会专项资金补助了30万元,扶贫办支持部分资金,由灵山县交通局修通新民村至白石坪四级公路,为大桥的建设打下基础。建议中提到1、 “去年灵山县扶贫办已动用扶贫资金,把通往桥址的14公里山路修建成乡道四级路”一事,据我们了解,扶贫办每公里支持4万元左右,余下3万元由市、县交通局出资。2、提到市交通局“在第一次答复中认为建桥需30万元资金,第二次答复需要70万元”应该第一次答复是70万元,去年答复为135万元。原因是第一次答复为2001年估算的,去年答复为2004年上半年重新估算。第一次答复估算标准荷载为汽—10级,考虑到汽车载重量不断增加汽—10荷载标准不能满足目前运输的需要,2004年答复估算按汽—15级标准计算。2001年至2004年主要建桥材料如水泥、钢材、材料、石料、砂料等价格都上涨50%左右,故第一次答复造价与第二次答复造价有出入。 我局同意委员的建议: l、争取列入2005年或“十一五”第一年的补助计划。 2、把群众已捐资的20多万元存入交通专户。 3、由市政协会同市交通局、市扶贫办与钦南区政府、灵山县政府、那彭镇、伯劳镇及两县区交通局、扶贫办协调,落实建桥资金,争取年底开工。 感谢你们对交通事业的支持。
钦州市交通局 二〇〇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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