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财政系统切实落实脱贫攻坚投入保障
日期:2021-01-20 10:29:00 责任编辑:钦州日报社审核1
加大脱贫攻坚投入
市财政系统把脱贫攻坚作为财政资金保障的头等大事,根据脱贫攻坚工作需要和财力状况,持续加大脱贫攻坚财政投入,避免出现“无米之炊”。2020年,全市各级财政共筹措扶贫资金12.25亿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投入7.67亿元,比上年增长14.48%,为今年全市7个预脱贫村、8962人脱贫提供有力资金保障。
同时,市财政系统坚决抓实扶贫政策的落地,巩固扶贫成效。经过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决胜脱贫攻坚政策,全市去年共落实产业扶贫资金1.43亿元支持“产业奖补”提标,比上年增长18.31%;落实资金0.95亿元设置扶贫公益性岗位13746个,安置贫困劳动力9950人,支持就业扶贫车间带动就业奖补,直接带动就业17461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1321人,有效推动贫困群众增收。
在恢复生产过程中,市财政系统除了安排专项资金激励县区加快扶贫项目复工复产,推动各县区有效落实疫情防控期间财政脱贫攻坚政策之外,还出台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政策,制定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抓好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采购组织工作,超额完成全市采购交易额,带贫益贫成效显著,有力支持巩固扶贫成效。
统筹资金
支持打好“四大战役”
工作中,全市财政系统立足实际,不断加大统筹资金力度,极力支持打好“四大战役”。一年来,共筹措资金11.94亿元支持推进教育脱贫攻坚,着力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提高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和特岗教师人均补助标准,健全覆盖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资助政策体系。共计发放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0.28亿元,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7.2万人次,实现应助尽助。更为可喜的是,去年全市义务教育保障战役的245个项目已全面竣工,适龄儿童将在感恩国家从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巨大社会红利。
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方面,全市去年还筹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1.64亿元,支持财政将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5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550元,个人缴费补助标准从2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50元,支持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条件应参保205046人全部参保。
经过筹措资金支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兜底保障,支持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比例、住院报销比例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切实降低贫困人口就医负担。目前,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实际报销比例达94.3%;门诊29种特殊慢性病实际报销比例达92.3%;全市常住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人数203510人,实现应签尽签。如今,已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办理门诊特殊慢性病卡30200张,全市57家镇卫生院及2家有扶贫任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8所卫生室已按标准化要求建设。
在住房改善方面,全市财政系统还积极多渠道筹措资金2.21亿元支持做好住房安全保障工作,落实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完成2019年—2020年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3296户,实现了“居者有其屋”的社会总目标。
在安全饮水方面,全市财政系统去年同步落实资金1.45亿元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和提升工程,巩固提升受益人口22.03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63万人,切实保障群众用水安全,有效保障了身体健康对扶贫成果的巩固效力。
守土尽责
强化扶贫资金监管
争取各方面的资金支持全市脱贫攻坚,是守土有责;管好扶贫攻坚的钱,则是守土尽责。
全市财政系统不断完善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机制,让资金支出全程可观、可视、可管。据了解,市财政局近年来不断完善市资金保障专责小组工作管理机制,建立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通报及反馈机制,实现了各级财政扶贫资金纵向打通,监控到“最后一公里”,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
与此同时,全市财政系统还持续强化调研指导,及时回应工作出现的难点和堵点。每个季度,市财政局会同扶贫办对县区开展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调研指导工作,建立工作提醒和问题答复、工作效能反馈制度,增强指导的针对性、及时性,有效帮助县区答疑解惑,有效推动各项扶持政策有效落实。在2019年的考评中,钦州市在设区市绩效评价中获A等,在全区14个设区市中得分排第二名;在县级绩效评价中,钦北区、灵山县、浦北县获A等,其中钦北区在全区106个县级评分排名第三名,全市获得上级奖励资金1597万元。(记者 周顺彬 通讯员 李湘玲 覃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