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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
情况通报(2025年第二期)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为加强医保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运行、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钦州市医保部门以问题为导向,扎实组织开展专项治理,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以“零容忍”态度持续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现将2024年度钦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及处理情况(2025年第二批)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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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医药机构名称 |
违法违规事实 |
处理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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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浦北博鸿护理院 |
虚构医疗服务项目、将不属于医保范围内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超标准收费等。 |
1.责令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 2.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3.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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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浦北越州医院 |
虚构医疗服务项目、将不属于医保范围内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超标准收费、使用无资质人员开展诊疗服务等。 |
1.责令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 2.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3.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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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钦北区板城镇卫生院 |
串换诊疗项目、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医保基金结算等。 |
1.责令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 2.约谈; 3.限期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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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钦北区贵台镇卫生院 |
串换诊疗项目、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重复收费等。 |
1.责令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 2.约谈; 3.限期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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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钦州海康精神病医院 |
诊疗不规范。 |
1.限期整改; 2.移交卫健部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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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钦州爱尔眼科医院 |
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医保基金结算等。 |
1.责令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 2.约谈; 3.限期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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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钦北区青塘镇卫生院 |
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串换诊疗项目、超标准收取费用、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医保基金结算等。 |
1.责令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 2.约谈; 3.限期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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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钦州红枫叶护理院 |
重复收费、超标准收取费用、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医保基金结算等。 |
1.责令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 2.约谈; 3.限期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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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钦州金太阳康复护理院 |
超标准收取费用、串换诊疗项目、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医保基金结算等。 |
1.责令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 2.约谈; 3.限期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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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钦北区人民医院 |
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超标准收取费用、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医保基金结算等。 |
1.责令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 2.约谈; 3.限期整改。 |
医保部门将持续保持基金监管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同时,也请广大参保人员自觉抵制身边的欺诈骗保行为,主动向医疗保障部门反映欺诈骗保问题线索。一经查实,可按照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印发的钦医保发〔2023〕76号文件规定予以举报奖励。
您如果发现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和欺诈骗保行为,可拨打以下电话进行举报:
钦州市: 0777-2811658
灵山县: 0777-6880210
浦北县: 0777-8315017
钦南区: 0777-2835881
钦北区: 0777-3685908
钦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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