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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北县发出首例集体林地流转经营权不动产权证

2026-03-24 16:14     来源:钦州日报     作者:梁生 吴晓霞 玉德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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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浦北县成功办理了9本集体林地流转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这是浦北县首例集体林地流转经营权不动产权登记成果。作为自治区深化集体林权适度规模经营专项改革试点县,浦北县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规范林地经营权流转、激活林业要素市场上实现零的突破,为全区深化林改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浦北经验”。

此次发证针对性破解上轮林改“均山到户”后,浦北县集体林地呈现的分散化、碎片化问题,以及私下流转、合同不规范、未备案等普遍现象。这些问题既难以保障林农合法权益,也导致流转底数不清、监管缺位,让林业经营主体难以享受政策红利、面临资金周转困难,制约了林业产业提质升级。

为打破发展瓶颈,在本轮深化集体林权适度规模经营专项改革试点中,浦北县创新构建“制度+服务+协同”三维改革体系。制度层面,出台《浦北县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流转程序、政策红利、合同规范等核心内容,划定流转5年以上可办理不动产权证、可抵押贷款的导向,推广标准合同文本从源头规避纠纷;服务层面,聚焦林农办事痛点,推行旧林权证“不变不换”,直接沿用原有数据办理经营权不动产权证,免去重复测绘、重复提交材料程序,同时简化备案材料清单,强化政策下乡宣讲,引导群众从“要我规范”转向“我要规范”;协同层面,成立改革工作专班压实闭环责任,引导经营主体市场化收储分散林权,培育规模化经营主体,搭建政企银对接平台,简化林权抵押贷款流程,让不动产权证成为“资金通行证”,破解融资难题。

“这张证让我们的经营权有了法律保障,贷款也方便多了!”拿到证书的经营户心声,道出了此次发证的改革效益。首例发证不仅让流转行为更规范,为流转双方合法权益筑牢保障,更加速了“分散小山”向“连片大山”的转变,为林业碳汇、绿色金融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夯实数据基础,推动林地从“资源沉睡”变为“资产盘活”。

下一步,浦北县将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完善流转服务体系,放大政策赋能效应,推动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富民兴林的改革路径,让绿水青山真正成为助力乡村振兴的“金山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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