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450700008105261C/2020-21336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0年12月07日 |
| 标 题: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钦市发改价格〔2020〕33号 |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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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发展和改革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会经发局,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 :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发改价格规〔2020〕124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原《钦州市物价局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钦市价格〔2018〕85号)于2021年1月1日起同时作废。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发改价格规〔2020〕1244号)
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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