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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鉴于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市就业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和市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局际联席会议等3个联席会议的组织结构、总召集人、召集人、成员单位及其所设办公室重叠、其工作性质相近、开展工作形式基本相同、工作职能交叉等情况,为整合力量,简化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将上述3个联席会议调整为钦州市“就业、创业、兴业”行动工作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统筹城乡就业工作的重大政策,研究拟订做好我市“就业、创业、兴业”行动(以下简称“三业行动”)工作及统筹城乡就业工作的配套措施及具体办法,为市人民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建议;督促检查各县区、各部门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指导做好相关工作,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难点问题;研究确定年度工作要点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定期向市人民政府汇报“三业行动”工作及统筹城乡就业工作情况,并及时通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
二、联席会议成员组成
联席会议由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总召集人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为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成员由各成员单位1名负责人组成。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成员和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1名科级干部担任。
三、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一)定期向市人民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主要汇报落实政策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总结推广各级各部门开展“三业行动”及统筹城乡就业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决策提供参考。由召集人代表联席会议汇报,联席会议有关组成人员参加。
(二)每半年或一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全体会议
主要内容为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就业工作及“三业行动”工作的政策、要求及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任务指标和阶段性工作安排;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研究其他重要事项。确因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经请示市人民政府同意,可邀请有关单位列席全体会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确认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各成员单位,同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三)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开展专项活动和联合调研
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报请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不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或部分成员单位开展联合调研、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并及时向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成果。各成员单位要指导和督促本系统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多种形式,全面推进“三业行动”工作和统筹城乡就业工作开展。
(四)做好信息通报和交流
成员单位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供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亮点。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情况及时向自治区有关联席会议报送工作信息,编辑工作简报呈报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召集人,下发各县区有关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有关信息收集和档案管理工作,编印工作手册和其他工作所需资料。
(五)研究讨论重大问题及对策建议
对“三业行动”工作及统筹城乡就业工作的重大问题和对策建议,应经过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征得有关成员单位的同意后,上报市人民政府。有意见分歧的,由召集人或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协调后仍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将有关意见和理由报市人民政府决定。
附件:钦州市“就业、创业、兴业”行动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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